昨晚10点,萧山警方发布消息,张姓女士报案指证“王总”在绿都假日酒店试图**一事,萧山警方通过深入调查和定性分析,认定“王总”不构成犯罪。 j+ F; g4 M, S: S0 M
萧山警方表示,在接到多位女性指证“王总”性侵犯、性骚扰的报案后,全面细致地调查取证,最后作出这一结论,是在现有证据基础上,对法律的充分尊重,对司法公正的严格遵守。
' `9 B; L8 v r8 G# G& G, e 因涉嫌妨碍公务和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
! |( q/ S& V2 t) K& c9 w1 m 王××被行政拘留七天和五天
& a0 b5 k/ x' A% a% l 萧山警方的情况通报
' t# t t: A& r1 L" W 《一起各执一词的**未遂事件》的追踪报道在《都市快报》刊登后,立即引起市民强烈反响。目前,经过萧山警方的艰苦调查和走访取证,违法嫌疑人“王总”现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天。 + E+ C/ T) y1 o0 E
3月3日,萧山警方在受理张女士报案后,立即组织警力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,及时甄别取证,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,通过深入调查和定性分析,认定不构成犯罪。 ~+ A$ t4 ~: _" U- _; [4 b
继该事件见诸报道后,萧山警方高度重视,迅速成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,抽调刑侦大队、法制科、处警派出所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,日夜开展专案调查,探讨疑难之处,明确取证方向。随后,重点围绕兰溪**案的真实性、管辖权等问题,再次约访受害人赴兰溪辨认案发地点,并在辨认后与兰溪警方及时取得联系。此后,专案组又对媒体报道中所涉及当事人全部作了细致访问,扩大证据收集范围,依法开展全面调查。 2 ], H& e3 j9 M9 }( f; @6 h" o
现经查证,对王××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》第17条第1款之规定,萧山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天的决定;对他在兰溪涉嫌**“芳芳”一案,因不属于萧山警方管辖范围,经上级公安机关协调,现移交当地警方侦查。 ' O& Q. X* G5 X D$ s% H
专案组了解到涉案嫌疑人王××曾于2008年10月15日因涉嫌妨碍公务被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七天的决定,但因王××提起行政复议,至今暂缓执行,现因复议决定送达15日已满而王××未向法院提起诉讼,行政拘留的条件已达到。专案组主动联系办案民警和单位,在杭州市公安局法制处的帮助下,警方于10日下午对王××依法执行行政拘留。
0 Y; b6 `! t, D2 e( [ 萧山区公安分局
9 w9 F, ?; P3 s6 k& K D' Z1 W 2009年3月13日 - y* Y9 o5 @/ ~, Z) W& C/ @9 r
再多的女性指证也不能代替证据说话 7 F/ S8 W0 o/ y% q; R
事前防范比事后取证容易做到 ( y6 G0 L+ D; H' P/ X" ~; ]. W
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名教授谈性侵害取证与司法公正
" T; b5 {' k6 V! y# J) d _ 昨晚,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一位知名教授接受记者采访。 0 G o0 \3 }% M' H
这个“**未遂”没法认定 j4 v& J5 U% K- X; D \: |
问:单纯从张女士的描述,王的行为属不属于**未遂?
3 U3 H; F' Z7 U4 p& v6 C5 P 答:这个没法认定的。 % S8 D0 |) m4 H- B
女的说男的**,男的说女的敲诈,这些都是没法认定的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,这个女的敲诈他肯定是不成立的。
# U1 e3 Z+ A3 W9 \ 她为何要敲诈他呢?一般敲诈,都是因为一方做错事在前,另一方才会敲诈他。从整个过程来看,虽然没有证据可以说到底是不是**未遂,但从整个过程来说,敲诈是不成立的。再说,如果女的要敲诈他,女的就不会到宾馆大厅作出求救的举动了。
4 Y+ Z3 b2 x# o3 u i/ E 但这个事件也给我们一个警示,女孩子不要和男人单独进宾馆房间;第二个,这个女孩子还是蛮机智的,是有一定思想的。 " i1 C8 U. a5 M! E' H7 H1 s
“奸出妇人口”,那是清朝啊
2 P {2 k) x4 K. u( a+ f 问:怎么认定一个人涉嫌**未遂呢?
# S4 e% O$ |5 U3 B6 N5 U8 r 答:从目前的情况看没法认定。除非有录像。光凭嘴说是没法证明的。清朝有一个大清律叫“奸出妇人口”。只要有妇人说你**她,那你就**了她。但那是清朝啊。 7 i) q5 p; N& s6 E! Z2 K
女孩子要注意,不要相信那些半熟脸 0 X! {6 o/ w) {; S- |+ I/ T
问:宾馆大厅里的那段监控录像能不能证明王有违法行为?
* X A1 ~/ P! J- c 答:没有办法证明的。这段录像只能说明一条,他们两人那天在这个时间,他们是在这个旅店里的。只能佐证他们在这里开了房间。而且还有了矛盾。 : z- E6 Q2 s3 a7 p
告诉所有女孩子要注意,不要相信那些半熟脸。 7 x7 J8 `' L7 c
当一个半熟脸男人请你到宾馆开房间,那是有氛围的,有音乐呀,红酒呀等等。我们当时有一个防范口诀:男女独处一个房间不要超过半小时。 , p. a0 J& t4 x
至于他们到底是不是**未遂,那还得证据说话。
) u: ~* Z' L, n/ O 如果你能留下精斑 8 g t% ^2 E" e7 q- Q8 d4 d
问:单从女孩芳芳的描述,抛开警方的取证,是不是一起**案呢? 9 I# C% z) D! h$ n2 n! o' U
答:是的。单纯从当事人的讲述,这是一起典型的**案。**案是指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一种性行为。但**案的取证是非常困难的。
7 R+ u1 [/ b* i) O: S& e 一个女孩子在受到性侵害后,应该马上报警,然后一定要到医院去看看,比如精斑这个问题,如果你能留下精斑,可以作为证据,对今后的破案很有帮助。 - M5 [+ w4 J2 H. F; |' g- O+ e
即时报案非常重要 ; d! ?4 Z1 r. A& j# _9 M
问:被**了,几年后再来报案,还有证据可取吗? " w; R( {2 f/ k$ F
答:非常困难。即使留了证据,但如果**方说,当时对方是愿意的,那就更难说清楚了……所以即时报案是非常重要的。 % b. j3 L3 `8 [
通过这件事能让我们吸取的教训就是,举个例子,有好多诈骗犯,他骗财骗色,他先骗色,骗你的感情,等有了感情,他骗走了女孩子几十万,女孩子去告了,骗子说,是她愿意给我的。这个事情就没有办法了。 ( D7 J3 J" T2 h/ B: W+ u- G6 s
这些都告诉女孩一个铁的事实,最有效的是防范,而不是事后去找证据。 : g/ ]" n' n# V
现在是法制社会,我们得讲证据,得依法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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